“ 我以為有證就可以,沒注意準運數量。之前運得更多時,也沒被查過,就以為沒事。”涉及超載運輸煙花爆竹的貨車司機鮑輝紅說。
“我們不清楚他這車煙花爆竹被扣押了,以為是上一車貨送完,申領下一車許可證。”負責填發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的喻莉說。
“這車煙花爆竹好好地放在那里,怎么是安全隱患呢?”涉事貨車轉運倉庫的所屬企業負責人何亞成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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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記者通過知情人士了解到,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祁陽大隊將查獲的一輛超載運輸煙花爆竹貨車移交給永州市祁陽市觀音灘派出所。記者遂多方采訪、持續追蹤發現,相關人員對風險的認識淡薄,涉事車輛處置一直沒有下文,在11小時后,有關部門及專業技術人員才開始處理這一車“流動定時炸彈”。記者2月23日了解到,此案件已審理結束,祁陽市公安局依法對鮑輝紅處以罰款 1900 元的行政處理。
觀音灘派出所的一份接報案登記表上寫著“一危掛車在高速違反運輸許可事項,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被警察當場查獲”,移交時間為1月29日12時左右。
據了解,涉事貨車托運人是江西省萬載縣凱達煙花爆竹有限公司,承運人是萬載縣宇順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收貨人是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武鳴完達貿易有限公司。其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標注“準運400箱”,而實際運輸1812箱。“我以為有證就可以,沒注意準運數量。之前運得更多時,也沒被查過,就以為沒事。”鮑輝紅說。
觀音灘派出所受理后,決定將涉事貨車裝載的煙花爆竹轉運至祁陽縣華泰煙花爆竹經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泰公司)倉庫, 等待后續處理。值得注意的是,轉運時只有華泰公司一名員工押運。
當日16時許,記者了解到,涉事貨車已到達轉運場所,由于鮑輝紅稱自己的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準運2000箱,車輛便停放在倉庫門口,并未卸載貨物。
經求證,鮑輝紅提供的新的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上標注準運2000箱,簽發時間為1月29日。新的許可證是于當日21時30分提交給公安部門的。
被查獲時的“準運400箱”,如何變成了 “2000 箱”?記者聯系新的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填發人喻莉了解情況。“我們不清楚他這車煙花爆竹被扣押了,以為是上一車貨送完,申領下一車許可證。”喻莉表示,兩張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都由萬載縣公安局簽發,只要托運人、承運人資質沒問題就可以申領,且由于每次裝運規格不一樣, 準運箱數也會隨之變化,但準運數量應以當次的許可證為準。
1月29日21時許,記者前往華泰公司一探究竟,但無法進入。經多方輾轉,記者聯系到觀音灘派出所教導員李程。面對“不將煙花爆竹轉至倉庫中存放,誰來保證這車煙花爆竹的安全”“該車是否能裝載2000箱煙花爆竹”等問題,李程表示:“明天會派人處置,需要市局宣傳科同意才能接受采訪。”
22時30分許,記者撥通祁陽市安委辦主任、市應急管理局局長王利波的電話。他表示自己剛知曉此事,正在了解中。
22時53分,記者終于與華泰公司負責人何亞成取得聯系。“這車煙花爆竹好好地放在那里,怎么是安全隱患呢?”“你們怎么這么晚還要聯系這個事情?”何亞成覺得記者小題大做,表示下午具體負責轉運事宜的不是自己,他不了解具體情況,并提供具體負責人許磊的聯系方式。而許磊卻表示:“該怎么做,需要領導安排,我做不了主。”
此時,貨車已經違規停放近7個小時。當記者一籌莫展時,發現華泰公司門口張貼的永州市應急管理局安全生產舉報投訴電話,遂撥打電話說明情況。對方表示,會將情況反饋給祁陽市應急管理局。不久后,王利波打來電話,表示正帶隊前往現場。23時40分許,記者在華泰公司大門口見到王利波一行2人及2名民警。
深夜一片漆黑,下過雨的道路十分泥濘。借著手電筒的光,記者看到,貨車仍停在倉庫門口,押運員鮑明亮正在車上休息。因為倉庫是滿載狀態,處置人員要求鮑明亮挪車至另外一個倉庫卸貨。鮑明亮表示,他不熟悉路況,天又黑,現場沒有輔助照明手段, 需要等在祁陽市里休息的鮑輝紅來挪車。又過了半個多小時,才終于等來鮑輝紅。
1月30日凌晨1時30分左右,在記者持續追蹤11小時后,祁陽市應急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作人員及專業技術人員開始拆解這個“流動定時炸彈”,并于凌晨5時許將車上的1812箱煙花爆竹安全轉運至倉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