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你們能幫我調解糾紛,讓我順利拿到賠償款。”7月8日,在嘉陵區司法局安平司法所內,安平鎮居民黃某在司法所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從居民曾某手中接過1萬元的醫療賠付款。至此,一場燃放爆竹引起的傷人糾紛得到化解。
據了解,今年2月8日,正值農歷大年初一,喜慶的氛圍籠罩整個安平鎮。當天上午9時許,黃某加入到趕大集的行列中。當他行至該鎮小橋街一副食店門口,正趕上店鋪老板曾某燃放爆竹“添彩頭”。頓時,天空中火光四射,煙霧彌漫,來不及躲閃的黃某被一枚“流彈”擊中左眼,一時劇痛難忍,蹲地不起。周圍群眾見狀將其送往該鎮衛生院醫治,曾某也一道趕往醫院,并墊付了4000元醫藥費。
經該鎮衛生院醫護人員初步診斷,黃某左眼受傷情況嚴重需及時轉院救治。黃某家人火速將其送往南充(微博)市中心醫院眼科治療。經檢查診斷,黃某的左眼視網膜嚴重受損,經過近1個月住院治療,黃某共花費各項費用11000余元。
今年3月初,黃某出院后,找到曾某就賠償費用進行協商。黃某提出除先前墊付的治療費用4000元外,曾某還應另支付1.2萬元作為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費用,但這個要求遭到曾某反對,雙方為此發生口角。后來幾個月時間里,雙方多次就賠償事宜進行協商,均未果。
7月5日,黃某前往安平司法所,就賠償事宜向工作人員進行了說明,并遞交了調解申請請求司法幫助。7月6日,安平司法所工作人員召集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雙方對損害事實均無異議,只是賠償金額存在分歧。工作人員耐心細致地給雙方當事人做工作,從社會情理及《侵權責任法》等相關角度進行勸解,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由曾某賠償黃某1.4萬元(包括已經墊付的4000元治療費用)。7月8日,曾某將賠償金額1萬元交給黃某,調解協議得以履行,矛盾糾紛得以化解。(何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