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向全國印發《遏制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見》。《意見》中要求認真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并提出全面推行重點防控措施的八個一律:
(1)對分包轉包、一證多廠、多股東各自獨立組織生產的,一律依法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2)對存在“三超一改”(超許可范圍、超人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行為的,一律依法責令停產整改,逾期不改的,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3)對工作臺(地面)導靜電設施和機械設備接地不合格的,一律依法停產整改;
(4)對“三庫”不達標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到期后一律不予延期換證;
(5)對不符合《禮花彈安全生產條件》(AQ4121)、《黑火藥引火線生產企業安全基本要求》(安監總廳管三〔2013〕43號)的,一律依法停產整改提升或予以關閉;
(6)自2016年7月1日起,對領導值班安排未上墻、職工進出廠未打卡(或簽名)登記的,一律依法停產整頓;
(7)自2017年起,重點部位和總倉庫未實現防超員超量視頻監控的,一律依法停產整改;
(8)自2017年起,爆竹引火線“干法制引”工藝和煙火藥手工混藥工藝一律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