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甘肅網4月20日訊 據蘭州日報報道 (記者 呂晟君 實習生 石雨涵) 4月19日,記者從蘭州市安委辦獲悉,自4月1日起至4月10日,近郊四區共發現、處理違規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案件46起。記者注意到,此次處罰的案例包括開業慶典、婚慶以及購買新車、喬遷等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共計罰款12800元,收繳各類煙花爆竹228件,行政拘留1人。
根據相關規定,自2月24日起,我市確定的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一律撤點停售,剩余產品由批發企業于3月6日前組織回收完畢。與城關、七里河、西固、安寧四區接壤的榆中縣和平鎮、來紫堡鄉,皋蘭縣忠和鎮、九和鎮,永登縣樹屏鎮等鄉鎮區域內的長期零售網點,年內全部退出銷售,重新規劃布點。此外還明確,至2017年1月19日前,城關區、七里河等四區一律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嚴禁在婚喪嫁娶、開業慶典等活動中燃放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