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肅網-甘肅日報訊(記者徐俊勇)3月7日,蘭州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今年春節期間查禁煙花爆竹整治行動的情況。
記者在發布會上了解到,1月8日,蘭州市公安局召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冬防期間非法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據統計,2016年春節期間,全市公安機關共出動警力2萬余人次,動員社會力量5萬余人次,對全市68家煙花爆竹零售經營網點、600余家城區集貿市場、街面商鋪攤點進行了明察暗訪,發放宣傳品10萬余份,開展了禁煙花爆竹整治行動。截至2月23日,蘭州市公安機關共查處煙花爆竹違法案件105起,行政拘留15人,警告36人,查繳非法煙花爆竹3247件,取締違規經營煙花爆竹零售網點4家。全市未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人身傷害和災害事故。
春節期間,蘭州警方嚴查非法生產、運輸、存儲和銷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為,破獲了蘭州市查禁煙花爆竹以來查獲數量最多,涉案金額最大的首例刑事案件。2月13日(大年初六),蘭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治安防控檢查大隊民警在檢查零售網點時發現,有人在春節前后將大量黑作坊生產的違規煙花爆竹非法運輸至蘭州,儲存在皋蘭縣某倉庫中,并批發至榆中縣的多個銷售網點進行零售。據此,民警立即抽調警力,分成多個小組,在皋蘭縣公安局及其他相關部門的配合下,分別對皋蘭縣某倉庫及和平鎮銷售點進行偵查排摸。2月17日,民警在皋蘭縣某倉庫和一庫房中查獲非法煙花爆竹1274件,涉案金額16.7萬元。隨后,犯罪嫌疑人江某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江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江某也成為蘭州市查禁非法儲運銷售煙花爆竹被刑拘的第一人。同時,警方又根據該案線索順線深挖,收繳各類非法煙花爆竹408件,行政拘留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