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蛇年春節,不少地方在煙花爆竹管理方面發生了由全面禁止到劃定地段、規定時間限制燃放的轉變。由“禁”到“限”這一個看似不經意的微小變化,卻收到了明顯的積極效果,彰顯了多重進步意義。
一是凸顯了民生關愛,彰顯了文化尊重。自古以來,煙花爆竹與春節緊密相連,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更成為中華民族的一個文化傳統。在人們心中,尤其在民間,春節燃放爆竹煙花,圖個喜慶團圓,表達著對來年的期盼,沒有爆竹的渲染,“年味”就要大打折扣。因此,春節期間允許燃放煙花爆竹,體現的不僅僅是一種對物的管理方式,還有對社會風俗習慣的正視和民族傳統文化的尊重,彰顯出對人的關愛溫度。更何況,在首個“非遺版”春節,這種隆重的文化儀式更不能簡單“凈化”處理,否則無疑與整體祥和氛圍不符,有違公眾心愿,難免會留下諸多缺憾。
二是促進了科學治理意識,提高了基層治理效能。今年春節期間,不少地方認真傾聽基層呼聲,根據群眾意愿,對燃放煙花爆竹限定時間、劃定地點,變無條件禁止為有條件的放開,既尊重了群眾意愿,又保護了環境。在這個過程中,群眾自始至終都參與其中,由被動服從成為決策參與者。把社會事務的決策權還給群眾,干群關系進一步融洽。干部從中也增強了精細化管理意識,推進了基層治理的民主化、科學性,提升了地方政府綜合治理能力和基層干部深入細致的工作作風。
三是促進了消費,活躍了經濟。煙花爆竹“禁”改“限”對于經濟的積極作用表現在兩個方面。其一是對人氣的聚集、信心的提振。人氣指數是經濟進步的先行指標,要想活躍經濟,必先聚集市場人氣,人氣起來了,經濟就有了主體基礎。這就是所謂的“信心比黃金更重要”。節日經濟之所以備受重視,主要在于它具有集聚人氣的特殊功能。通過節日集聚人氣,凝聚市場信心往往能夠起到“四兩撥千斤”的效果。其二是對實體經濟的拉動。煙花爆竹作為一種傳統產業,有著完整的上下游鏈條,作為春節消費市場主要商品構成之一,煙花爆竹之類的民俗文化類消費占了一定比例,它的繁榮與發展,無疑能夠為包括紙張、化工、包裝、運輸在內的產業創造發展機會,也會給社會提供相應的就業崗位。
令人欣喜的是,傳統文化習俗在得到尊重的同時,群眾心里環境保護這根弦不但沒松,反而擰緊了,不少群眾更加自覺地遵守相關規定。實踐證明,在許多方面,群眾意愿和行政取向是能夠實現協調一致的,中間需要的就是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政理念和深入細致的工作作風。(作者:周其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