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記者從市應急管理局獲悉,我市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時間敲定,2025年1月22日(農歷臘月二十三)至2月12日(農歷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放區域(集中燃放點除外)內全時段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放區域外可以燃放。
為進一步強化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降低火災風險,減少大氣和噪音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營造歡樂祥和的節日氛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我市對2025年煙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作出安排,明確了禁止燃放區域,包括:南沙河(勞動路橋至越嶺路橋段)以南、以西區域,越嶺路(越嶺路橋至鞍千路段)以北區域,鞍千路(越嶺路至火炬廣場段)以西區域,玉佛山山脊線以北、以西區域(自火炬廣場起始沿千山中路至莘英路,沿莘英路隧道至匯園大道,沿匯園大道至湖南街,沿湖南街至萬方街,沿萬方街至南三環),南三環路(萬方街至四方臺路段)、四方臺路(至建國大道段)以北區域,建國大道(至南三環舊堡路段)以西區域,南三環舊堡路(至建設大道段)以北區域,建設大道、四達路(至鞍騰路段)以東區域,鞍騰路、交通路(至民生西路段)、人民路(至鐵西九道街段)以南區域,民生西路(至人民路段)、鐵西九道街(至千山西路段)以東區域,千山西路(至建國大道段)以南區域,建國大道(至勞動路橋)以東區域。海城市參照市區規定執行,臺安縣、岫巖滿族自治縣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
為方便市民,在禁放區內預留出8個集中燃放地點,分別為:鐵東區站前廣場、人民公園;立山區孟泰公園正門、鞍鋼體育館正門、原北方晨報北側空地(建國大道東、通山街北,光明街南);鐵西區永樂公園正門、鐵西九道街與千山西路路口西南側空地(江蘇大廈對面);高新區萬達廣場北側。禁放區域外居民倡導集中燃放,可以選擇在西側運糧湖公園、奧體中心,東北側南沙河東北岸,南側南三環路南、楊柳河大橋至西鞍山地質公園等區域。臨時銷售點原則上設置在禁放區域外。為方便市民購買、燃放煙花爆竹,在8個集中燃放點就近設立16個臨時銷售點,并在允許燃放時間段內向廣大市民銷售。
我市對煙花爆竹燃放也作出要求,嚴禁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國有企事業單位和金融機構春節前后燃放“閉門炮”“開門炮”,并號召機關干部、單位員工盡量不放或少放煙花爆竹。未經取得《焰火燃放許可證》不得舉辦焰火晚會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個人不得燃放禮花彈、小禮花類、摩擦類、煙霧類以及單筒內徑大于30毫米、單發藥量大于25克、總藥量大于1200克的內筒型組合煙花等燃放產品。燃放煙花爆竹,不得違反煙花爆竹外包裝標明的燃放安全距離。倡議自覺踐行綠色生活方式,在大氣擴散條件較差或出現霧霾天氣時,不放或少放煙花爆竹。燃放煙花爆竹,應當按照燃放說明燃放,確保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14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要由監護人或者成年近親屬陪同看護。如遇省、市啟動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黃色及以上預警級別,全市區域全時段均實行煙花禁放。依法嚴厲查處違規跨區域運輸、違規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等行為。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民在購買、燃放煙花爆竹過程中如遇到問題,可撥打便民服務熱線:12345。
市公安局負責燃放方面的服務熱線:110。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銷售方面的服務熱線:5892116。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空氣和噪聲污染方面的服務熱線:5234955。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產品質量方面的服務熱線:2206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