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年關,多地網友呼吁為煙花爆竹“禁燃令”松綁,河南南陽、四川瀘州等多地在回應中明確,仍將執行既往政策。
其中,據四川瀘州新聞網消息,有網友建議解除燃放煙花爆竹禁令。12月28日,瀘州市公安局回應稱,四川省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于2021年10月11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建議的函》(川環委辦〔2021〕24號),要求我市納入全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的區縣(江陽區、龍馬潭區、納溪區、瀘縣)全域劃定為禁燃禁放區。按照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總體部署要求,經市委、市政府領導多次專題研究,決定在現定的禁放區基礎上逐步推進全市全域禁放,“三區一縣”2023年1月1日起全域實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合江、敘永、古藺于2023年7月1日起全域實施煙花爆竹禁燃禁放。
關于未來是否會對煙花爆竹燃放的相關規定進行修訂,瀘州市公安局介紹,需要經過廣泛收集意見,經相關各部門論證并以市委、市政府正式文件為準。該局將收集相關情況向向市委市政府作專題情況報告。
山東濟寧有網友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建言,現在人民群眾對恢復燃放煙花爆竹的聲音越來越多,請問濟寧市是否2023年能科學規劃煙花爆竹的燃放區域和時間,同時做好企業的減排。
濟寧市公安局于11月29日回應稱,2023年春節期間如市政府、市環境委員會、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沒有新的臨時管控政策要求,濟寧市仍執行《濟寧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2020修正版)規定,即:在濟寧市主城區北至北二環—楊家河路、東至東二環路、南至南二環路、西至西二環路;兗州區北環城路以南,泗河西岸以西,大安河以東,豐兗西路—大禹南路—南環城路一線以北范圍以內全年禁放。其他區域允許居民在安全地點燃放個人燃放類的煙花爆竹。各縣市區禁放政策可咨詢當地。
另外,河南南陽也有網友提出,希望領導就燃放煙花爆竹一事放寬政策,讓人們在爆竹聲中度過一個圓滿美好的春節。
南陽市生態環境局11月28日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答復稱,全域全時段禁燃禁放煙花爆竹是河南省政府規定,全省所有轄區全部執行。
同處河南的長垣市也在12月1日的答復中介紹,按照《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河南省內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長垣市于2019年12月12日印發的《長垣市人民政府關于全市禁售禁燃煙花爆竹的通告》(長政〔2019〕19號),進一步明確2019年12月16日起長垣市全市區域內全面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該通告長期有效。目前,長垣市暫未接到取消管理的通知,長垣市內依然禁止生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在河北安新縣,官方于12月21日答復類似問題時表示,根據2019年4月2日安新縣政府下發的《安新縣人民政府關于全縣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的規定,安新縣全縣2023年春節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12月17日,安徽利辛縣也就網友反映的“建議解除煙花禁放條例”作出回復。
利辛縣生態環境分局介紹,經查,利辛縣處于冷暖氣候、南北氣流交匯,空氣擴散條件差。未實施全域禁放前,因城鄉居民大量燃放煙花爆竹、焚燒大盤香,造成利辛縣春節期間PM2.5嚴重超標,形成重度污染天氣,因燃放煙花炮竹引發的事故也時常發生。自2021年實行全域禁放以來,利辛縣春節期間空氣優良率顯著提高。為營造春節期間歡樂祥和的氛圍,利辛縣開展了移風易俗活動,提倡村(居)民燃放電子鞭炮,采取家庭團聚、拜年交往方式敘親情;開展非遺項目展示、地方文藝節目展演等豐富群眾文化生活。今后,利辛縣將進一步加大對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宣傳力度,教育全縣廣大群眾自覺遵守規定,嚴禁禁放時段燃放煙花炮竹;持續推進文化進基層活動力度,以滿足人民群眾在傳統節日里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澎湃新聞注意到,近期有兩條消息引起了輿論對于煙花爆竹“禁燃令”的關注。
其一是山東的東營、濱州兩地已經給予答復:在禁燃禁放區域內,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共有7天,分別是農歷臘月二十三、除夕至正月初五,以及正月十五。
另外,一則關于“鄭州市市區煙花爆竹安全條例”的圖片日前在網絡流傳,圖片內容顯示,在(鄭州)城市建成范圍內,“農歷除夕至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至十六每日的七時至二十四時”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實,圖片上顯示的內容是2006年通過的《鄭州市市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但是該條例已于2015年12月被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