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萍鄉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在市政府新聞發布廳舉行。
市人大常委會、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出席新聞發布會,圍繞《條例》的制作背景、制作過程、主要內容及貫徹實施做了詳細介紹,并圍繞市民關注的問題,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據了解,《條例》)已由萍鄉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于2021年4月30日通過,江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于2021年6月2日批準,已于2021年6月9日公布,將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9月1日,《條例》將正式實施,萍鄉市公安局作為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將以《條例》實施為新起點,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公安機關職能,突出工作重點,把握關鍵環節,狠抓各項措施落實,積極協同有關職能部門做好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以強有力的措施,把《條例》貫徹好、落實好,真正惠及市民群眾。
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相關部門的協同配合下,在全體市民的自覺遵守和一線干警、志愿者的共同努力下,萍鄉市的禁燃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
中心城區空氣質量大幅改善。通過在中心城區實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該市空氣質量明顯好轉,空氣質量優良天數不斷增加;中心城區垃圾數量大幅下降。減少了因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紙屑、黃土、殘留物等,特別是春節期間顯得尤為突出;中心城區火災事故大幅減少。連續三年未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發生引起的火災和人員傷亡事故;社會各界反響普遍認同。大多數市民支持、配合禁燃,普遍認為城市禁燃既減少大氣、噪聲污染,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態環境的需要,也減少了因煙花爆竹引發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禁燃政策得到了廣大市民群眾的衷心擁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