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
資質證明申請的公告
按照公安部的部署,根據《大型焰火燃放作業人員資格條件及管理》(GA 898-2010)和《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及管理》(GA 899-2010)的規定,遼寧省公安廳擬對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資質進行審查,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級別
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分為甲級、乙級、丙級。
(一)甲級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300萬元以上,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其中
燃放作業設備及檢測、測量設備凈值不少于150萬元;
2、近5年承擔過的Ⅰ級大型焰火燃放作業不少于10項,或者Ⅱ級以上大型焰火燃放作業不少于20項,未發生較大以上燃放作業責任事故;
3、技術負責人具有高級技術職稱,有10年以上燃放作業技術管理工作的經歷,且主持過的Ⅰ級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設計作業不少于5項,或者Ⅱ級以上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設計作業不少于10項;
4、燃放技術人員不少于12人(其中高級技術職稱不少于3人,中級技術職稱不少于5人),燃放操作人員不少于30人,安全員不少于2人,保管員不少于2人;
5、有電腦程控燃放設備。
(二)乙級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100萬元以上,凈資產不低于100萬元,其中燃放作業設備及檢測、測量設備凈值不少于50萬元;
2、近5年承擔過的Ⅱ級以上大型焰火燃放作業不少于10項,或者Ⅲ級以上大型焰火燃放作業不少于20項,未發生較大以上燃放作業責任事故;
3、技術負責人具有高級技術職稱,有7年以上燃放作業技術管理工作的經歷,且主持過的Ⅱ級以上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設計作業不少于5項,或者Ⅲ級以上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設計作業不少于10項;
4、燃放技術人員不少于9人(其中高級技術職稱不少于2人,中級技術職稱不少于4人),燃放操作人員不少于20人,安全員不少于2人,保管員不少于2人;
5、有電腦程控燃放設備。
(三)丙級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1、注冊資本50萬元以上,凈資產不低于50萬元,其中燃放作業設備及檢測、測量設備凈值不少于25萬元;
2、技術負責人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有5年以上燃放作業技術管理工作的經歷,且主持過的Ⅲ級以上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設計作業不少于5項;
3、燃放技術人員不少于6人(其中中級技術職稱不少于2人,初級技術職稱不少于2人),燃放操作人員不少于10人,安全員不少于2人,保管員不少于2人;
4、有電子控制燃放設備。
二、申報須知
(一)報送申請材料
申請大型焰火燃放作業資質證明的單位應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一律用A4紙型打印,除簽字以外,其它內容一律采用計算機打印):
1、《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資質證明》申請表
注:《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資質證明》申請表(見附件A)一式3份。要求認真如實填報。
2、注冊資本證明
注:企業所在開戶銀行出具的注冊資金證明復印件1份。要求復印件字跡、印章清晰可見。
3、凈資產證明
注:由專業評估公司出具的凈資產評估證明復印件1份。要求復印件字跡、印章清晰可見。
4、燃放專用設備器材凈值明細表
注:燃放專用設備器材凈值明細表(見附件B)1份。要求隨表附帶表內所填專用設備的購買發票復印件、設備照片(照片標明設備名稱)以及禮花彈發射筒檢測報告復印件,按要求如實填報明細表,并加蓋單位印章;發票復印件字跡、印章清晰可見。
5、申請單位燃放業績明細表
注:申請單位燃放業績明細表(見附件C)1份。要求認真仔細、如實填寫本單位近5年的燃放業績,并隨表附帶表格中每項燃放作業的所有申請和審批以及評估材料復印件。
6、技術負責人燃放作業業績
注:技術人員設計方案需填寫《技術負責人燃放作業業績》目錄(見附件D)以及《技術負責人燃放作業業績》申報表(見附件E)。要求認真、如實填報,加蓋單位印章,并隨目錄附帶技術人負責人燃放作業業績詳細材料。
7、《燃放操作人員》明細表
注:燃放操作人員明細表(見附件F)1份。要求認真、如實填報,并加蓋單位印章。
8、無安全事故證明
注:申請甲、乙級大型焰火燃放作業資質證明的單位,需到所在地市級公安機關開具近5年未發生較大以上燃放作業責任事故證明。
9、受聘人員勞動合同
注:各申請單位需提供,本單位與所聘用的大型焰火燃放作業人員的勞動合同復印件(每人1份,包括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安全員和保管員)。
(二)申報程序
申請大型焰火燃放作業資質證明的單位,將上述材料準備齊全,并裝訂成冊后,于11月30日前報送遼寧省公安廳治安管理總隊。
三、注意事項
(一)申報材料真實性
申請大型焰火燃放作業資質證明的單位,所報送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造假,省公安廳將取消其申請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資質證明的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二)準確把握申報標準及條件
1、申請大型焰火燃放作業資質證明的單位,首先要滿足《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及管理》(GA 899-2010)資質條件中的一般規定。
2、各申請單位所聘用的燃放作業人員,必須經省公安廳大型焰火燃放作業人員資格考核,取得合格以上成績。
3、所有燃放技術人員、操作人員、安全員及保管員不得同時受聘用于2家(含2家)以上,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一經發現,省廳將撤銷其燃放作業人員資格證明。
四、審查及發放
省廳對各單位報送的材料審查結束后,將組成審查組對各申請單位進行實地審查。各申請大型焰火燃放作業資質證明的單位,要認真接受審查組的審查,提供相關材料的全部原件和實物。對符合條件的,省廳將發放《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資質證明》;對不符合條件的,以書面形式向申請單位說明理由。
聯系人:郎建偉 李佳玢
聯系電話:024-86991531
遼寧省公安廳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