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和28日,丹東市公安局組織警力,連續兩天時間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剩余煙花爆竹清退工作。累計清退煙花6948件、鞭炮7360件,確保節后剩余煙花爆竹全部清退入庫,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
行動中,市公安局治安部門全力加大巡查檢查力度,督促各臨時零售點業主必須將剩余的煙花爆竹產品全部清退到相關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庫房,并由該企業對清退的煙花爆竹進行代保管,各臨時零售點內不允許儲存、銷售任何煙花爆竹產品。各屬地派出所對轄區內所有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進行了逐一排查,逐個督促其盡快完成煙花爆竹的清退工作。同時,對銷售網點業主開展了安全知識宣傳,提高其安全風險意識,告知其煙花爆竹臨時零售點嚴禁以任何理由、形式私自將未清退的煙花爆竹存放在靠近居民小區、學校、集貿市場、商場、賓館、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以及車庫、地下室、存儲間和居家私自搭建的棚子等不符合安全防范標準,極易發生危險的場所內。對于非法儲存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罰。(文/馬洪印)
警方提示
根據丹東市人民政府《關于丹東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的通知》,全市從農歷二月初三(今年3月15日)開始煙花爆竹限放,區域為市內振興區、元寶區、振安區、合作區范圍內實行街道和社區管理的區域(不含區所轄鄉、鎮及振安區金礦街道、太平灣街道)。市公安局各屬地治安部門和派出所近日將不斷加大巡查檢查工作力度,持續做好限放工作,對于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及時進行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