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市安委會辦公室為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加強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阜新實際,組織市應急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市場監管局、供銷社、各縣區應急局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召開全市煙花爆竹旺季安全監管工作會議。
會議明確2021年零售店(點)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辦理時間為2021年1月5日至1月20日;銷售時間為2021年2月2日至26日(農歷臘月二十一至正月十五)。
會議安排部署了2021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銷售安全監管工作,通報了2020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銷售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學習了《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會上,市公安局、市場監管局、交通局、住建局、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對部門監管工作分別做了表態發言;征求了各縣區應急部門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的意見建議。
會議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緊迫感和使命感 ;二是積極開展部門聯合執法檢查;三是嚴格執行標準,認真履行職責,確保煙花爆竹行業安全形勢穩定。
【來源:阜新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