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南通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將于5月1日起施行。昨日,市人大與市政府召開《南通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貫徹實施動員會,對全市貫徹實施《條例》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黨組副書記莊中秋出席會議并強調,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增強法律意識、民本意識、環保意識,以《條例》的宣傳、貫徹和落實為契機,共同推動城市服務、城市管理和市民素質整體提升,為建設“強富美高”新南通、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更大貢獻。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長陳旭出席會議并講話。
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是近年來我市城市建設與管理中的一個難點問題。2018年,市人大常委會將《南通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確定為立法正式項目。在起草過程中,市人大常委會堅持民主立法、開門立法、精準立法的原則,經過數十次調研、論證、協商、修改等,按照序時進度圓滿完成立法任務。《南通市煙花爆竹燃放管理條例》由江蘇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于2018年11月23日審查批準,定于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對我市范圍內煙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的區域、地點、時間、品種以及銷售經營、違規處罰等予以明確。近期,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將進一步細化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制定并公布“市區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圖,確保《條例》執行到位。
莊中秋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條例》實施對助推新時代南通高質量發展的意義,高度重視宣傳工作,通過成立強有力的宣傳領導小組切實加以推進;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切實保障《條例》實施前達到預期的應知盡知的效果;全面發動基層組織的力量,把《條例》宣傳工作真正做到地域、人員全覆蓋,扎實開展《條例》實施前后的宣傳教育活動。要依法做好《條例》實施和監督工作,認真組織培訓學習,健全管理保障機制,加強檢查監督。
陳旭表示,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各職能部門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重點任務,講究工作方法,落實工作責任,形成《條例》貫徹實施的強大合力。
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楊揚主持會議,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張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