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出于安全和環保方面考慮,全省各市、縣(市)大范圍出臺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據調查,截止目前,全省所有市(含市轄區)主城區已全部禁放,所有縣(市)在城鎮建成區實行禁售禁放政策;而此現象還有擴大趨勢。燃放煙花爆竹是中華民族流傳千年的傳統民俗,由最初的驅邪避害到后來的祈福納祥,寄托了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我們認為對燃放煙花爆竹不能簡單地一禁了之,應合理引導,予以規范,讓老百姓在安全文明的燃放中體驗煙花爆竹的獨有魅力和樂趣。
煙花爆竹是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民俗文化產品,應該得到尊重、保護和傳承。煙花爆竹是獨具特色的中華文化名片,2008年北京奧運會、2009年國慶60周年慶典、2010年廣州亞運會、2010年上海世博會、2014年北京APEC峰會、2016年杭州G20峰會等大型活動,都采用流光溢彩的焰火燃放迎接世界各方賓客,展示了中華文化風采。煙花爆竹是不可或缺的民俗文化符號,老百姓逢年過節、紅白喜事、祭祀慶典等幾乎所有重要活動都習慣于通過燃放煙花爆竹祈福納祥或寄托哀思,很多人在所在的城市禁鞭后發出感嘆:年味越來越淡了。如果視燃放煙花爆竹為洪水猛獸,我們認為在縣(市)以上建成區全面禁放,顯然是不尊重人民群眾的民俗需求,也是對煙花爆竹豐富文化內涵的漠視。
當前有關部門和社會輿論對煙花爆竹的詬病主要集中在環境污染和安全隱患方面。煙花爆竹確實具有一定危險性,但是從歐美發達國家對煙花爆竹的管理模式來看,只要嚴格控制煙花爆竹產品的質量標準特別是藥量,煙花爆竹的安全隱患是完全可以控制的。在發達國家,普通的煙花爆竹是可以在超市里銷售的。此外,據環保專業機構研究分析,燃放煙花爆竹對PM2.5指數影響甚微,更談不上是造成霧霾天氣的“元兇”。而且據了解,近年來煙花爆竹行業加大降煙、除塵、脫硫、減噪等方面的科研攻關力度,成功研發出無硫發射藥、微煙引線、環保型鞭炮、安全環保組合煙花等眾多新材料和新產品,努力探索安全可控、低碳環保的科學發展之路。因此我們在制訂煙花爆竹燃放政策時不應因噎廢食,不能因為有一定的負面影響,就對燃放煙花爆竹這一傳承中華民族記憶的民俗文化采取限制、否定,甚至禁絕的作法。為此,就合理引導規范煙花爆竹燃放建議如下:
一、正確看待老百姓燃放煙花爆竹的民俗需求,合理確定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各地在出臺禁放煙花爆竹政策時因地制宜,不要搞“一刀切”,合理確定禁限放區域、時段、品種。在禁限放區域方面,可控制在縣級以上城市和縣城中心城區的某些區域,不宜全面禁放;在禁放時段方面,在宜春市的主城區,縣(市)的城區宜實施限放政策,即在春節、元宵等傳統節日期間允許燃放,其他時段實行禁放;在禁放煙花爆竹種類方面不應“一刀切”,有很多煙花爆竹產品,如冷光煙花,各類玩具煙花和傳統小爆竹都是安全環保產品。
二、理性評估煙花爆竹對環境的負面影響,正確引導燃放煙花爆竹的輿論導向。關于環保問題,花炮燃放后短期內對燃放區域確實有影響,但經過專業機構測試不是導致霧霾的主要原因,而且生產企業也在加大降煙、除塵、脫硫、減噪等方面的科研攻關,已成功研發出無硫發射藥、微煙引線、環保型鞭炮、安全環保組合煙花等新產品,事實上我國煙花爆竹生產整體水準已達到發達國家的安全環保標準。建議宣傳部門加強對燃放煙花爆竹的正面輿論引導,不要在缺乏足夠依據的情況下把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的負面影響過于放大,加強對燃放煙花爆竹的客觀公正報道,引導人民群眾以安全文明的方式合理燃放煙花爆竹。相關部門加強對群眾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加強安全燃放知識的宣傳普及。
三、實施煙花爆竹市場準入制度,加強煙花爆竹產品市場管理,保障人民群眾安全文明地燃放煙花爆竹。 據了解,煙花爆竹燃放事故的發生,除了燃放者違規操作外,由于非法經營者的存在,致使煙花爆竹市場魚龍混雜,消費者因缺乏對產品鑒別力,購買不合格、違規產品是主要原因。建議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和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國家有關質量標準,制定宜春市煙花爆竹產品市場準入標準,對進入我市市場銷售的煙花爆竹生產企業逐一審核、登記、備案,從源頭上防止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進入市場銷售。各級應急管理、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齊抓共管,嚴厲打擊和處罰銷售假冒偽劣和不合格產品的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和零售經營戶,嚴厲打擊和處罰非法經營的企業和個體經營戶,保護合法經營者和保障消費者權益,讓老百姓在安全燃放中體驗煙花爆竹的樂趣。
四、特殊政策允許主產區全城不受禁限放影響,營造主產區花炮氛圍,支持主產區煙花爆竹產業有序發展。江西省作為全國煙花爆竹兩個主產省之一,宜春市作為全國煙花爆竹四個主產市之一,萬載縣作為全國煙花爆竹四個主產區之一,在這種優勢地域產業的情況下,而我們大肆實行煙花爆竹禁放限放,且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者棄之罰款,而動之以刑,對全國燃放煙花爆竹而言是否太顯滑稽?對全國各省禁放煙花爆竹產生了巨大的推功效應,而我們作為煙花爆竹主產省、主產市和主產區所生產的產品又怎能銷售到市場去燃放呢?長此以往,萬載作為全國煙花爆竹的主產區自然而然退出歷史舞臺。而我們宜春市作為全國煙花爆竹四大主產市之一,煙花爆竹產業延續1400多年是養活無數弱勢農民的重要扶貧產業。據統計,一箱價值100元的煙花,其中27元工資(給農村弱勢農民)、6元稅收、10元物流運費、12元利潤、45元原輔材料銷售。綜觀我市,200億元煙花爆竹產值,能讓20萬人人均收入達到近3萬以上,繳納10億稅收,4000輛大小貨車運輸,600個生產企業家人均賺200萬元,1000個產業鏈配套企業各賺50萬元,可讓近600億的資金流入本地市場消費,能讓18萬個農民工就業,產生勞務收入54億元,讓8萬個家庭沒有留守兒童,讓50萬名本地農民脫貧致富。
五、適度開展焰火晚會等燃放活動,滿足禁放區域老百姓欣賞焰火的需求。在幾年前,很多城市即便實行限放政策,但是在重要節日還是會由政府主導安排焰火燃放活動,深受人民群眾歡迎,但是近幾年由于種種原因,這類燃放活動已經近乎絕跡。在2019年元旦,香港、長沙等地的新年焰火表演給廣大市民帶來了視覺盛宴,營造了別具一格的新年氣息,很受老百姓的喜愛。在目前煙花爆竹禁限放政策不斷蔓延的趨勢下,很多老百姓盡管非常留戀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祈福納祥的意愿和樂趣,但卻失去體驗機會,非常令人遺憾。這非常不利于煙花爆竹這一傳統民俗文化的傳承與發展,也不符合2016年煙花爆竹作為傳統文化產品被國務院列為重點提升領域的政策規定。建議適當放開地方政府、單位在國慶、中秋、元旦、春節、元宵等重要節日組織焰火燃放,以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精神需求。
宜春市人大代表:劉包貴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