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省安監局委托,省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以下簡稱檢驗中心)依據(遼安監管三函〔2011〕102號)《關于開展2011年度煙花爆竹藥物安全抽檢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于2011年11月1日至12月28日對省內108家經營企業進行了藥物安全抽檢,目前抽檢工作已經結束。
今年對全省108家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的128個批次、涵蓋了73家省外供貨生產企業的爆竹類產品進行了藥物安全抽檢。從藥物安全抽檢情況看,在受檢的128個批次爆竹類產品中,均未發現含氯酸鹽違規產品。說明經過氯酸鹽專項治理,企業執行標準的自覺性和安全意識大大增強。
通過本次藥物安全抽檢,檢驗中心認為,對產品存在的安全質量隱患應引起高度重視。一是爆竹類產品普遍存在的產品質量缺陷:產品標志內容不齊全、無計數量、無燃放區域等;引火線引燃時間不足3秒,甚至1秒,威脅著消費者的人身安全。二是在少數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儲存庫中,發現裸露產品或牛皮紙外包裝產品,給庫區帶來不安全因素。三是個別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儲存庫中,混儲罰沒、過期產品,特別是一些罰沒待銷毀的禮花彈等偽劣產品散放于庫房中,危險性很大,急需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