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年節習俗在任何一個民族的民俗文化中,都是最能夠牽動全民族人民心靈的文化要素。在中國多民族共享的民俗大節慶中,農歷大年的春節,其年俗是眾多節俗之最。兩千多年來,每一年周期的年終歲首,舉國上下,人們都做著“有錢沒錢,回家團圓過大年”的盤算。
圍繞著敬天祭祖,辭舊迎新,企盼五谷豐登、歡慶國泰民安,都要用一系列民俗要素和它多彩多姿的表現形式加以裝點和渲染。
毋庸置疑,煙花爆竹正是年俗中的文化要素,在辭舊歲的免災祛病的祝愿中,在迎新春的狂歡喜慶中,煙花爆竹的文化色彩和文化震撼力是絕對不可缺少的,也是其它任何東西無法代替的。
前不久,在有關禁放和限放的爭論中,媒體報道里有一種提法說:“鞭炮是中華民族抹不去的文化情結”,這話當然是很有道理的,因為這種文化情結和中華民族的文化根脈血肉相連;但是我還是要問:為什么有的時候、有的人一定要想盡辦法“抹去”這種民族文化情結呢?到底是想抹怎么也“抹不去”,還是根本就“不該抹去”?這是今天值得深思的關鍵問題。
全人類的文化歷史告訴我們,任何一個民族的民俗文化傳統,其根基都十分深厚,它是一個民族賴以生存、延續、凝聚、發展和創造的悠久文化根脈。
經過幾千年的代代傳承,它早已被錘煉成了一種文化法則,這種法則已經為億萬民眾所掌握、所習慣,任何人的主觀意志、臆斷和想當然,任何政策的欠妥、失衡或失誤,一旦觸犯了它、扼制了它,甚至切斷了它這條文化根脈,就會違背了民意、傷害了民情、失去了民心,就會付出巨大的代價,造成嚴重的后果,難以挽回。
只要回顧一下早已成為歷史的當年“文革”,就不難找到類似這樣的慘痛教訓,至今還令人深深反思。